至于外山说,也是由于当地的主产紫砂地而言,其实民国时期的浙江“玉成窑”所出的泥料,就已经和宜兴丁山的泥料,有很大区别。
说到长兴紫砂,不能不提到蒋蓉大师
她的一个弟弟蒋淦春早在60年代就在长兴参与紫砂发展可惜去世的早,目前一直在长兴工作的是其最小的弟弟蒋淦勤。
长兴的紫砂矿资源,蕴藏量丰富、品位高,自古誉称长兴为南窑;丁山为北陶。长兴和宜兴,山水相连,矿脉相通。据地质矿产资料反映,长兴紫砂矿主要分布在雉城、小浦、槐坎、泗安、洪桥等丘陵地带,储量达5000万吨。像小浦朱砂岭这个地名,以产朱砂泥而得。小浦箬卡村裸露的紫砂泥随处可见。由于量大品优,近年来,宜兴不少用户到长兴采购紫砂泥矿料。
最主要的是“选料配泥”,还是那句话,矿脉是变化的,任何得不可能也许是可能的,因为它是自然形成的,非人所控制
有的紫砂专家为“紫砂煲”冒用“宜兴紫砂”之名,有伤“宜兴紫砂”之誉,义愤填膺,写文章、发帖子,这很好很正常很应该。
那么,相当多的紫砂人用“外山泥”冒用“宜兴紫砂”,或者在“宜兴泥里”添加大量的“外山泥”,而且是长时间、公开的、半公开的如此冒充、添加,这已成为公开的秘密,这算什么?这也很好很正常很应该吗?
“紫砂煲”用“不知名地方泥”冒充“宜兴紫砂”,那个“不知名的地方”很高兴,他们的“烂泥”得了“宜兴紫砂”的名,也化腐朽为“金钱”;美的也很高兴,“宜兴紫砂”价高,成本高,“不知名地方泥”价低,成本低;以“不知名”的低成本,卖“宜兴紫砂”的高价钱,美的获利颇丰。害了人、坑了人、得了大利,这就是“紫砂煲”的经营公式。可一旦被揭了老底,得到的却是“毁了得来不容易的名声”,若后期处理不好,就会落个“鸡飞蛋打”,“三鹿奶粉”即是前车之鉴!
外山泥与“宜兴紫砂” 不可同日而语是宜兴的自豪、骄傲,这是宜兴的宣传,是被国内外接受的理念,是社会难得的舆论一律、共识,也是紫砂魅力的源泉。
那么,用“外山泥”冒充“宜兴紫砂”,同“紫砂煲”冒充“宜兴紫砂”不也是异曲同工吗?似更有一番特别滋味!
宜兴紫砂艺人,依靠紫砂生存,发展,自然也很懂得紫砂。懂紫砂,而用“外山泥”冒充“宜兴紫砂”,或者添加“外山泥”替代“宜兴紫砂”,那么结果是什么?
是宜兴紫砂“自降身份”,把有名的“宜兴紫砂”降低为“外山泥”,自然也是把宜兴人看不起的“外山泥”抬到了“宜兴紫砂”的高位;
是以“外山泥”的低成本,卖“宜兴紫砂”的高价钱,再加以“全国惟一的卖方市场”和文化形象成为“获利奇峰”的一代天骄,并由此形成了一些人“无节制追求利润”的理念与“紫砂壶独家经营的卖方市场”心态的默契;
是以假冒真的典型,是一部分紫砂人砸宜兴紫砂壶的典型!
若从法规的角度看,是明显的“违法违规”行为。最近宜兴市政府颁发的整顿紫砂的规定,在“严控添加剂使用”一节里说:“要求并监督生产单位严格遵守《食品容器、包装材料用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》(GB9685_2008)关于添加剂使用原则,允许使用的添加剂品种、使用范围、最大使用量、最大残留量或特定迁移量及其它相关限制要求的规定。标准未规定的物质一律不得用于生产制作紫砂陶产品。”国家“卫生标准”允许的添加剂从几十种发展到959种。我查了查这959种目录,没有“外山泥”作为添加剂的规定,外山泥就属于“标准未规定的物质”,属于“一律不得用于生产制作紫砂陶产品”的范围。由此看,紫砂人用“外山泥”冒充“宜兴紫砂”不仅是用“低成本”卖高价的不道德行为,而且是“违法违规”行为。
美的用“不知名的泥”冒充“宜兴紫砂”,破坏“宜兴紫砂”声誉不对。
紫砂人用“外山泥”冒充“宜兴紫砂”,更不对!这不仅是“自己砸自己的饭碗”、“在自杀”,而且是伤害中华文脉的行为。